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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走私骗汇等犯罪活动

1998-10-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最高法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严厉打击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确保国民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确保人民币汇率的持续稳定,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和单位无视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凭证和商业单据等非法手段大肆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破坏国家金融外汇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税收和宏观经济运行,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对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掌握和运用刑法和最高法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的此类案件,及时进行审理,依法严惩不法分子。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王雷鸣)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决打击走私、骗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配合公安、海关、人民法院、外汇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保卫国家经济安全。

来自广东、福建、山东、北京、上海、海南等地检察机关的有关负责人10月7日至13日聚集北京,共同研讨检察机关办理走私、骗汇案件的有关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穹在研讨会上讲话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此类犯罪对国家的巨大危害以及打击此类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立即行动起来,配合公安、海关、人民法院、外汇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确保中央总体部署的完成。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一批骗汇的犯罪嫌疑人。广东、海南、湖北等省检察机关也已经开始查办一批与贿赂分子相勾结的骗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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